放管服自查报告_放管服工作分析报告
2024-08-10 14:24:16未知 作者:3W范文模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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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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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镇原县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以民众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创新健全为依托,多措并举,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让服务更到位,办事更便捷。
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及时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上级取消的权力事项我县一律取消,并随时调整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今年,共取消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45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8项,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2项,承接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项,取消资质资格认定事项2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涉及的中介机构,加大整治与部门捆绑的中介机构工作力度,斩断利益链。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推行中介服务标准化,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大幅度减少权力寻租现象。
二是全力抓事中事后监管。为加强对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部署落实和有效管控,进一步完善改革工作的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制定了《镇原县行政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县本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镇原县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镇原县行政审批公开公示办法》、《镇原县行政审批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10多项制度,将统筹谋划、制度监管贯穿于工作始终,实现工作推进有部署,监督管控有制度。并制定了《镇原县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81项。县上还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定期不定期对行政审批单位及县乡政务大厅审批窗口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工作滞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推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三是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加强指导部门单位编制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公布审批要件和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实行一窗受理,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加强中介和收费监管,督促其尽量缩短审批时限,打造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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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办事程序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精简审批项目。原则上只保留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审批项目,并实现目录管理,确保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内容规范统一,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承接落实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全部做到了无缝对接,落实对位。二是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确定义兴镇、多扶镇为试点乡镇,已下放县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试点事项203项,其中行政收费7项、行政审批55项、行政执法87项、行政管理28项、其他行政权利16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并联审批。扩大集中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尤其是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通过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明显提速。
「三」逐步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大厅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电子网络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不断提高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率,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与电子政务大厅的同步运行。
「四」突出“三个优化”。一是优化审批事项。按照“能取缔的程序和事项坚决取缔,互为前置、重复审批的坚决精简”的原则,对照国省法规调整变化的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全面清理出错项、漏项和职能交叉项目,确保审批事项名称高度统一。坚持“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高效便民、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项目招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完善清理事项登记备案制度,坚决防止变相保留、变更、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围绕“审批环节最优”和“办事效率最高”目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推进审批流程再造,4次修改完善《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手册》,分类列出各类审批所需的要件及流程,做到简单明了、方便实用;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坚持审批项目应进必进,规范受理方式、审查方式、签批方式、送达方式等环节,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三是优化审批方式。积极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制订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服务标准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复杂程度,灵活采用网上办理、上门服务、现场办理等形式,确保审批便捷高效;对重大项目和应急事项提供全程代办、预约办理等服务,打造“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度,对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理,超时未批复、未解决的事项视为同意。
二、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的效果
「一」项目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不断加强。为有效解决各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中权界不清、责权不统一、办事门槛多、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等问题,特别是有效解决在行政审批中权力运行不透明、执行不规范的问题,着力解决广大群众办事难,各类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的问题,更好地便民利民。我中心协助政府法制办启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流程再造工作,通过开展行政职权清理规范和流程再造工作,通过保留、取消、下放、转移、合并、暂停实施等清理方式,进一步减少审批前置件、流程、签批环节、时限,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各部门均达到项目减少、前置件减少、环节减少、时限减少、收费减少;实现项目规范、制度规范、程序规范、文本规范、公示规范、服务规范。确保行政职权“依法、规范、高效、透明、”运行,实现依法行政,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审批前置条件不断得以整合归并。对审批、备案「登记」、批准同意、审查认可、评审验收、征求意见等形式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对涉及多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前置事项,整合归并审批职能,或明确牵头部门协调,不得互为前置。编制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对由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等“第三方”出具的评价、评审、项目申请、评估、鉴证、咨询等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建立中介服务组织目录,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明显减少。对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取消依附于行政审批的“搭车收费”和乱收费,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原则上取消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
「四」行政审批流程不断优化。一是完善并联审批制。由县工商局、发改局、住建局分别制定企业设立登记、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打造联合审批平台,切实解决审批项目之间互为前置、互相制约的问题。二是推行联合踏勘制。对需要到现场进行实质要件审查的,相关部门「含提供配套项目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要在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请人商定的时间,由集中受理窗口统一组织集中到现场勘查、同步会审。对符合要求的,现场出具意见并加盖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对不符合要求的,即日书面向申请人出具整改意见。三是实行“先办后补”制。对因审批部门间互为法定前置条件或审批权限不在本级而造成不能同时提供相关的,经前置许可部门请示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宏观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可由申请人向审批部门出具《提交资料承诺书》,约定好提交资料的期限和法律责任后,由行政审批部门预先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相关资料后再予以发证。四是严格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相关窗口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相关的批文和证照。对在承诺时限内未作出决定的,将视为默许,经县政务服务中心加盖行政审批服务督查专用章后,转入下一审批环节办理,由此引发的后果及责任由相关窗口及所属部门承担。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相关窗口应出具书面通知,向集中受理窗口和申请人说明原因及解决办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两集中两到位”需进一步加强。从目前的办事效率、办事流程来看,个别部门“两集中、两到位”仍未真正落到实处,对窗口授权程度不充分,办事群众在中心窗口、局办公地“两头跑”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并联审批工作尚有差距。特别是省、市、县三级联动审批工作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四、相关建议
「一」加强简政放权督办检查。简政放权能否到位,督查督办是关键。同时,必须遵循原则,理性放权。一是依法行政原则。简政放权应与法律、法规、规章相衔接,要“简”之合理、“放”之有据,按法定程序运作。二是开拓创新原则。简政放权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向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坚持从实际出发,在现行法律、法规柜架下有所突破。三是权责统一原则。按照“人、事、财”匹配,“权、责、利”统一的要求,尽可能理顺县政府和县直部门与乡镇的关系。四是循序渐进原则。简政放权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诸多因素制约,只能依条件成熟度作决策,不可一步到位。五是区别对待原则。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管理方式、工作重点有较大区别,县直部门管理半径直达程度也不同,简政放权不宜搞一个模式。
「二」完善三级纵向联动审批运行机制。在全面开展横向并联审批基础上,大力推行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审批运行机制。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行启动、同步审批,及时转外、联合勘验,限时办理、快捷送达”的要求,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审批部门开展联审工作。探索实施联合图审、多证联办等办法,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
真诚的意思是什么
「三」推广行政审批局服务模式。目前普遍实行的“两集中、两到位”服务模式已凸显出基层难以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从全国全省试点情况来看,成立行政审批局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审批难”“审批慢”等问题。建议及时总结我省四个地方实行行政审批局的经验做法,适时扩大试点面,逐步推广成立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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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部署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编办按照有关要求,勇于担当、主动谋划,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防踩踏应急疏散演练方案
一、勇于担当,主动谋划。
“‘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在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总牵头负责下,市编办负责专项小组日常工作,同时又与市行政审批局、市工商局等7个单位分别牵头承担8小项清理工作,共涉及28个责任部门单位。市编办充分发挥“抓总”作用,及时研究提出成立组织机构,组建了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自身办公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采取边请示边集中的办法,先行腾出会议室给专项工作小组使用,从相关部门抽调9名业务骨干,第一时间落实集中办公的要求。5月19日召开了“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工作推进会,对清理工作方案进行解读,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徐拥政对工作进行细化明责、深度部署,有关部门50余人参加会议。专项小组对重要会议精神、上级部署要求,及时整理传达到各部门单位,并对贯彻落实进行不间断地指导帮助。
二、统筹协调,狠抓落实。
对专项清理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细化明责、深度部署,健全了推进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联系人制度和周报告制度。5月25日,召开了第一次8个分项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对自查自纠提出要求。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并协调牵头部门制定了各自的具体工作子方案。与牵头部门“面对面”沟通,明确台账和情况报告的填报要求。设立了专项清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组织开展了对市直有关部门的第一轮督导检查。对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使清理工作“见人、见事、见资料”,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推进。针对连续“零报告”问题,要求牵头单位制定自查自纠实施细则,以工作落细、落实打开突破口。向市直牵头部门和23个县市区发送工作进展情况通报2次,向省、市专项办周报3次。
三、深抓细研,积极推进。
对于牵头承担的3个小项清理工作,市编办坚持问题导向,明晰清理标准,把全面排查,清理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组织精干工作力量,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纳入范围的6大类、590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汇总。6月2日,组织召开了市级49个部门业务骨干参加的专项清理工作推进会,对承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明确具体清理范围、清理标准、填报要求等。针对清理事项较为原则笼统、不便于操作和督查的情况,逐条逐项进行研究,制定核查具体标准27项,做到聚焦准、数字实、底数清、情况明,实现可查、可核。
前期“‘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全市自查发现权力清单公开不及时、双随机数据库抽查单位不完善等问题线索53件「其中,市直1件、县市区52件」,已完成整改11件,正在整改40件,待整改2件。6月5日,《石家庄日报》头版报道了市编办推进清理工作的有关做法,并公布了“‘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专项清理的举报电话、邮箱。下一步,按照省市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继续发挥好指挥员、辅导员、监督员的作用,认真落实双周报告和通报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把任务具体化、数字化、表格化、台账化,使清理工作见人、见事、见文、见行动,确保清理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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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xx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七月份放管服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我县于20xx年7月13日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望府办发〔20xx〕176号」。要求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清理阶段「20xx年7月25日前」。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清理原则,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提出取消意见或建议,于20xx年7月25日前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表报县政府法制办。二是审查阶段 「20xx年8月1日—8月10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审查。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8月11日—8月17日」。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组织专家评估的基础上,于20xx年8月底前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四是公布阶段 「20xx年9月底前」。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经县政府审定后,授权县人民政府法制办编制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于20xx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现已进入审查阶段。
二、实施公正监管
「一」加强信用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双告知”项目已全面启动,涉及全县所有后置审批相关单位已纳入业务系统,做到事中告知,事后监管,宽进严管,监督到位。
「二」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前预防、事中和事后监管,完成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检查职责和定期抽检职责。严把食品从农田到餐桌、药品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三、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按照涉企收费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县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20xx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政策文件进行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在收集全县各单位、事业团体自查自纠涉企收费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全县各单位意见和建议,县财政、发改、工科、民政部门通过书面调查,详细了解各单位企业缴费情况及负担水平。
四、规范行政审批办理
「一」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审查细则》和《流程图》。县直各相关部门已全部完成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梳理,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目前正在对县直部门审批系统特殊环节进行梳理,9月底将对各乡镇「街道」进行行政审批业务培训。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印发了《望谟县政务办理默认规则》,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下一步将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以联席会、审批会等形式审批,严格执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三」压缩办理时限。已将县直部门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压缩50%,提高了办事效率、优化了招商引资和发展软环境,下一步将对相关环节再优化再归并再压缩,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凡程序简单、申请材料齐备的,都当场办结。目前正在梳理即办件数量。
「四」严格执行书面一次性告知制度。我县政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望谟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十项制度》「“十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度、一站式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限次办结制度、延时预约服务制度、超时默认制度、一章办结制度、AB岗工作制度」、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承办人请假”等理由拒绝收件和受理,出现群众第二次补报材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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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人社厅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整体服务效能显著提升,有力地推动全市人社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科牵头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放管服”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科学制订方案,推进简政放权
。根据国家简政放权的有关要求,分别制订自治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和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县市区方案。20xx年以来,累计接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等自治区下放行政审批项目42项,下放县市区工伤认定、实施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等行政审批项目44项,取消举办人才交流大会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等行政审批项目32项。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共7项,没有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项目及内容均符合自治区相关文件的规定。
三是坚持放管结合,确保衔接顺畅。
对下放县市区的行政审批项目,我们在加强上下衔接、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上下功夫,确保调整下放到位、监管到位。积极组织县市区行政审批人员参加全区业务培训班,督促县市区将我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落实负责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指导县市区编制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及时更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加强动态监督。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
四是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政务服务。
从健全制度、规范执法、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阳光人社”建设,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公布最新的行政审批目录、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流程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审核等6项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大力推行社保“一卡通”等便民服务。加强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实行上下班脸谱指纹认证考勤管理制度和业务大厅视频音频监控管理,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着力规范工作行为,促进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是开展“回头看”,促进工作落实。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部署,我们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改革阶段性“回头看”活动,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检查。经检查,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中没有中央已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的现象。积极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去行政化工作。目前,我局的行政许可涉及中介服务事项的3项,分别为“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和设立、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审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这3项中介服务事项均已实行市场化管理,不再作为行政许可的受理条件。清理并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00项,共性权力事项11项;明确主要职责13项,具体工作事项129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事项1项,部门公共服务事项11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1项。20xx年7月25日,我局已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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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县体育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局贯彻实施《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刘继明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于国平、龚宇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及时召开了县体育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专题会议要求各股室认真按照文件的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现将我局贯彻实施简政放权工作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要求。
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县推行三单一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字〔20xx〕18号」和《铜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县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字[20xx]36号」
二、认真梳理,精简赛事和协会审批,简政放权。
积极组织、指导各股室依法开展区域内行政审批工作,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行政备案及行政执法项目的设立条件、审批依据、申报资料、申报表格、变更表格、年检表格、审批程序等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事项的违法情形、执法依据、适用条文等进行梳理归类。
下一步,体育局将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和动力,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严格贯彻执行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精简赛事审批,加快我县足球改革发展进程,抓好校园足球和业余足球队伍建设,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争取把贯彻实施简政放权政策措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构建铜鼓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育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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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编办根据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当前简政放权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突出下阶段工作任务重点,促进了我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
大力削减行政权力事项。及时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上级取消的权力事项我县一律取消,并随时调整行政审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督促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四个清单”行使权力和履行责任,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做到放管结合。建立检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督促部门单位制定“两个名录库”。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检,开展“飞行检查”。通过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加强指导部门单位编制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公布审批要件和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实行一窗受理,严格限时办结制度,加强中介和收费监管,督促实现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80%以上,打造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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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审改办公室关于报送“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今年以来,市物价局学习贯彻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能,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改革工作,将工作重点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收费管理制度,不断优化服务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将中央和省市各项减费降成本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放开价格管理权限落实到位。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鄂价办[2015]99号」相关条款内容,将没有列入目录清单的民用爆破器材、部分农副产品、非保障性和具备协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价格和收费项目,全部落实放开实行市场化调节,同时加强完善监管措施,严格做到“目录之外无定价”的要求。
二是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动态管理。贯彻上级文件要求,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宜城市物价局关于落实收费报告公示制度的通知》「宜价字[2015]15 号」等文件,清理汇总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并形成收费清单,实行动态清单管理。同时组织涉及收费的单位对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规范,要求各单位将涉及收费的“项目名称、收费性质、收费范围「对象」、征收标准、征收依据、征收程序、减免政策”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政策。贯彻落实《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通知》「鄂价费[2016]99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16年11月1日起降低公安「补办户口簿工本费,汽车、挂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反光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临时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和驾驶证工本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民政「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中的收养申请手续费、收养证工本费、收养登记调查费、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降低殡葬基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一般普通设施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收费。」、人社「人事合同仲裁费」、住建「房屋登记费,房屋转让手续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白蚁防治费。」、交通「高速公路损失赔「补」偿收费中的占「利」用公路费和超限运输补偿费」、水利「水土保持补偿费」6个部门1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费、房地产档案服务费、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保管服务费和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服务费5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相关价费文件「详见附件」一律废止。
四是优化服务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对纳入《湖北省定价目录》的燃气、供水、交通运输、教育、文化旅游、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房地产及物业服务、供电供水供气延伸服务等政府定价项目,严格遵循定「调」价程序,完善政府定价过程中的成本监审、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公布结果等业务流程,保证工作程序明晰、规范、公开、透明,服务工作优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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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质监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鹿邑县质监局近期开展了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
一是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该局迅速召开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行动专题会议,集中学习,深入讨论,统一思想,制定了《开展推进“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该局共抽调15名工作人员,到企业和工作一线走访,围绕核查重点内容,听取了服务对象、基层一线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梳理了质监 “放管服”改革的薄弱环节。从反映的情况归纳起来看,该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检验检测行为均较为规范,但也存在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效率不高、业务素质较低等问题。
三是深刻反思迅速整改
该局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深刻反思,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鹿邑质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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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xx年xx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饶府发[20xx]18号」安排,我办负责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督查、大案要案督办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的牵头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开展情况
「一」下发文件,及时布置。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江西省全面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工作实施办法》,我市于20xx年9月2日下发了《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饶府厅发[20xx]16号」,明确要求各执法单位建立一单两库,制定随机检查工作细则。为细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xx年11月4日,我市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立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其中一单要求各单位20xx年11月15日前报市法制办和市编办审核,两库一细则要求各单位20xx年11月15日前建成,报市法制办备案。并要求各县「市、区」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督查,促进工作。为了解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于20xx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专门组织了四个督查组对12个县「市、区」和41个市直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从督查情况来看,我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顺利,总体态势良好,目前,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均已完成了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建立工作,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目前,我市市直相关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均已建立,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也已制定;随机抽查事项经市法制办和市编办审核汇总完毕,已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并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布,市本级随机抽查事项为398项。各县「市、区」均已完成一单两库,并已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随机抽查事项也已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
二、完善执法督查、大案要案督办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建立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我办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关于建立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同时,为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网络,我办在对市直单位报送的《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系表》进行汇总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公布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的通知》,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工作网络,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xx年10月8日,我办在市国土局召开了xx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推动了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执法监督协调工作。为贯彻落实《关于检察机关和政府法制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赣检会[20xx]3号」,20xx年3月20日,我办与市检察院召开了联系会议,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和工作联系机制,并对生态保护领域的环保、国土、林业、水利等四个部门的行政执法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自查。
「三」统一了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文书。为保障和监督改革后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办于20xx年6月12日下发了《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统一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的通知》「饶府法办发[20xx]12号」,规范了50种基本行政执法文书,供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时使用。同时,要求各地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增加文书的说理性内容,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通过培训,使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熟练使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加强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保证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文书一致性,不断提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执法水平。目前,三局合一后执法文书的统一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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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临洮县工商局发挥职能,在“宽、严、优”上下功夫,做好“放、管、服”文章,继续优化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在准入环境“宽”上下功夫,做好“放”字文章。认真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大力推行“先照后证”改革,继续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不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1-6月,全县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24343户,资金总额103.15亿元,与去年年底相比,分别增长16.18%、63.08 %。核发企业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942户、“一照一码”营业执照844户,完成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65户。
二是在市场环境“严”上下功夫,做好“管”字文章。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进一步强化信用监管。对32户保险行业市场主体通过即时信息定向抽查,对存在问题的3户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通过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不定向抽查,对通过随机摇号形式确定的55户企业、553户个体工商户、10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抽查检查;7月10日,对未按规定期限年报的130户企业、7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对5415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异常经营状态,并进行了公示。同时,对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100%进行了公示。
三是在消费环境“优”上下功夫,做好“服”字文章。以实施新《消法》为契机,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切实提升消费维权效能。3月15日,举行了“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大型宣传服务活动。今年以来,抽样送检化肥样品46个,经专业机构检验不合格样品14个,查办案件13件。对抽检不合格的12个批次木工板、4个批次彩钢样品,立案查处案件8件。1-6月,共发布消费警示8期,接待来信、来访及受理咨询330人次,受理调处举报5件、建议2件、投诉29件,办理“诉转案”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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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府办相关文件精神,镇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收费清理改革、教科文卫体相关领域改革、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等情况,认真深入的开展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为抓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始建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工作的实施,并按照工作要求,将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确保了工作有序、高效、顺利推进。
2、理顺关系、分清职责。认真对各部门、站所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三张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那些、做那些、如何管、如何做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
3、整合部门、优化职能。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划分,将原来政府内设机构和七站八所进行了整合,设立了党政办、社会事业办、规划办、产业办、安办、综治办、财政所「六办一所」,并在镇、村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将大部分政府服务功能整合到一起,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便民服务中心隶属于社会事业办。
4、立足服务,关心文教卫生工作。建立了中长期《镇文教卫生发展规划》,设立了专项奖励资金和扶助制度,各村学校由政府出资筹建了学生实践园地2亩,各村实施了一村一卫生站健全医疗体系项目。
5、依法行政,规范项目运行、严格政策执行。建立了重大项目公开招投标、村社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完善了各类惠民富民政策责任追究、监督、评估等制度,修改了报告请示、值班值守、容错纠错等机制,扎牢制度运行的笼子,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存在问题
1、混岗严重、职责模糊。由于人员不足,有的部门虽然明确了只能公务员才从事的岗位,很多在岗人员身份却是事业身份。
2、进度迟缓、改革滞后。部分事项难以一次调整到位,行政审批项目精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提速办理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3、放而不松、管而不严。很多审批项目,一再说放权,但是放的力度明显不够,很多老百姓办事跑冤枉路的时候还是很多,比如一个贫困学生救助就要村、镇、民政局三个单位盖章,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4、依法行政力度失衡。依法行政过多强调在法的角度上,而很少和基层实际相结合,出现脱节,比如相关部门要人提供有效证明,而个体要提供证明我是我却力不从心;过多强调干部依法行政,却很少强调群众依法维权,对群众不依法的宽容太大。
三、整改措施。
新课程改革核心理念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镇村干部和群众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2、理清关系、规范运行。加大力度进一步理清关系,分清职责、明确责任;逐步对混岗人员进行调整,严格按照人员身份安排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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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群众满意”为工作标准,通过清理审批事项、健全工作制度、强化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大力改进服务能力和水平,政务服务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全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努力打造 “办事速度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的高效便民满意民政形象。现将工作情况简要自查如下:
一、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取消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和清理结果的通知》「明政文〔20xx〕27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明政〔20xx〕5号」文件精神,自去年底以来,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三次权力清单整理,现在共计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0项。其中,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1项「境内社会福利机构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4项「县级社会团体登记,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级非公募基金会登记,养老机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共计3项,经过清理,审批事项得到有效承接和减少。
二、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梳理,按照初审、审批、发证的程序实行流程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同时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保留实施项目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压缩审批时间,以及对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或虽有依据但要求向同一个部门重复提交的审批申请材料,予以取消,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高效便民。
三、审批制度不断完善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汇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法律依据以及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查阅使用。并通过信息网站、多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布。继续落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成果,力争用最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审批速度,最少的审批时间真正做到服务为民、高效便民,打造一流的群众满意窗口,促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放管服自查报告14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的通知》「甘建法[20xx]36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及驻定单位第十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定政发[20xx]55号」要求,我局取消事项一项,原项目名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自文件下发以后,我局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取消了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事项。
「二」转变服务方式,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定西子站阳光政务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53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9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项、其它行政权力32项。为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推进我局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转变行政审批方式,着力打造依法行政“阳光政务”,20xx年全局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窗口受理范围,进驻市政务大厅住建窗口统一受理。截至目前,共受理审批事项541件,办结530件,其余11项正在办理中,办结率97.9%。
「三」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认真贯彻落实“三张清单一张网”的政务公开要求,对承担的行政职责认真进行梳理,制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办事指南,对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咨询方式、受理机关等事项进行公开。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时限,积极推行网上办公,于今年8月份开通运行了住房信息系统,实现了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登记,极大的方便了房产开发企业和办事群众。同时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职责定位,落实责任主体,明确相应责任。增强了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的透明度,方便了服务对象,强化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阶段性“回头看”。一是按照《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近年来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各县区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都没有反应接不住、管不好的问题。二是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编办等部门《关于合理划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协同放权工作的意见》「定政办发[20xx]34号」精神,20xx年4月以来,原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的市级权限内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工作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党群政法项目、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含污水垃圾项目」、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项目,由我局负责。承担这一工作以来,严格把关,对前置手续齐全、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未超过可研批复10%的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咨询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承担,根据技术咨询审查报告,决定给予批复或重新修改上报。近半年来,接到以上三类初步设计审查申请3项,分别为定西市体育场建设项目、通渭县客运中心建设项目和定西市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项目,已全部批复。
「五」日常检查与信息化管理相结合,确保监管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市各县区建成了远程视频监管平台,市区及各县城区95%的建筑工地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实现了视频监控全覆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提升了施工现场的监管水平。今年全市共检查项目130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建设行政执法建议书11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整改通知书6份、安全质量隐患和问题清单3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
二、保留行政审批事项
目前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2项,没有中介服务事项,只有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根据《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局,甘肃省人防办,甘肃省建设厅文件》「甘价服务{20xx}193号」要求,每平方米收费1250元,其余21项行政许可不收费。具体审批事项和办结时限如下: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自筹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重大内容修改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三级「含暂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四级、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暂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核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拆除更新、改造、迁移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人防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审批,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城市供水企业资质初审,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城市桥梁上架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燃气经营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停水供水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挖掘或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三、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和平台运行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方式,经研究,我局负责市区规划区内的自有资金建设项目核准批复权限。20xx年7月,按照省、市不断深化网络化办公的工作要求,针对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立项周期长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创建了定西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综合办公系统,系统运行后,大大缩短了办结时限,加快了办事流程,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20xx年,批复全市自有资金建设项目37项,总建筑面积335.8万平方米,总投资117.03亿元。
四、“双随机—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为贯彻落实《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实施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xx]88号」和《定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定审改办发〔20xx〕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据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市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和我局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定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在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是配合市、区两级环保、执法人员联合对定西市区内四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对三家违规企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五、执法案卷规范性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对20xx年办理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通过进行自查,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共6件,目前已结案5件,还有一件正在处罚决定执行过程中。处罚单位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定西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指定账号。行政处罚案件执行完毕后,执法稽查科指定专人将全部材料整理、分类、编号、组卷。
六、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单位进驻审批事项多,涉及的有些业务要求高,窗口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还不太全面,存在个别问题不能及时向企业办理人员答复,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有些审批事项专业要求较高,需要专家会审,由大厅窗口受理后转交相关科室后,由科室向申请企业进行答复办理。
三是网上行权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还不能大量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平衡。
四是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到位的情况。
七、下一步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
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市场风险。
放管服自查报告1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XXX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鹤壁市质监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专项核查安排部署
召开了由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机关相关科室参加的专项核查动员会,制定了《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放管服”改革专项核查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责任分工、检查时限和重点检查事项。
二是积极开展百家企业走访调查
针对专项核查中的重点问题,制定了《服务企业调查表》,组织人员对全市100家企业进行走访调查,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认真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建议
向各县区局、直属二级机构发放了《“放管服”专项核查基层单位征求意见表》,认真倾听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对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总结,为深化改革制定政策、推进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坚持民意为先、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为企业网上申报进行指导和服务,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规定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办理行政许可;严格依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是加快建立健全改革长效机制
以此次专项核查为契机,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为质监事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