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半年总结(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
2024-09-30 12:08:33未知 作者:3W范文模板网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或工作情况作加以回顾检查并分析评价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那么如何把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半年总结,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20xx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xx年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市开展各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水产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基层单位人眼为成员的市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开展。
(二)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
为做好20xx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我局分别制定了下发了《20xx年市渔业工作要点》、《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快检实施方案》等文件。其中《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监管重点、监管任务、重点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组织实施、监督抽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三)惯彻落实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xx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3月31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上传达了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宫成全副厅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并根据会议精神,就今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加强养殖生产全程监管,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检;三是强化检打联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四是开展隐患摸排,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四)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5月8日-10日,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规模化的水产苗种繁育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养殖大户等,严格按照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规定》要求,督促养殖单位对养殖生产投入品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全面规范养殖生产“三项记录”,坚决打击购买使用禁用渔药的违法行,着力推进生产健康养殖行动,规范渔业养殖生产,本次共检查水产良种场2家,健康养殖示范场3家,合作社1家。
(五)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
今年按计划省里制定的计划,我市共需完成10个药残快速检测、良种场抽样检测3个,省抽样检测2个。目前已经完成取样10个,正在检测中;同时配合省里完成3个样品的取样工作。
(六)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
一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现场执法工作,主要是规范养殖生产及经营行为,检查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情况。今年上半年共组织执法人员检查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12家。
(七)抓好宣传培训工作
不断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养殖户的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养殖行为,推行标准化生产,提供健康安全水产品。今年春季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举办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100人。
二、存在问题
公司活动策划方案英语配音
(一)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不够强
我市属西部地区,大面积水产养殖面积较大,养殖过程中不适用药物和饲料,存在苗种投放记录不全的问题;大部分养殖户为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质量安全认识不足,普遍存在重生产、轻管理的现象。
(二)缺少资金投入
由于我市属于国家级扶贫开发县,农技推广资金纳入扶贫整合资金统筹使用,导致渔民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的力度和规模不如以前。
工厂车间辞职表
「三)养殖面积减少
受近几年干旱和主要江河流量小的影响,全市范围内很多湖泊、水库干枯,同时受池塘养殖效益低影响,大部分池塘不投放饵料,只进行粗放养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大力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对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发放技术资料,引导养殖户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并做好养殖记录,从源头上抓好健康养殖。
(二)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重点指导督促辖区内水产养殖单位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渔药、添加剂等渔用投入品,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三)坚决查处违法养殖行为。
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使用禁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抽检中查出药残超标的生产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并限期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